實驗室搬遷是一項系統性工作,涉及人多、面廣,搬遷后該如何確保檢驗檢測工作的順利開展,管理體系的平穩(wěn)過渡、以及認定認可工作的順利通過?下文帶大家了解:
一、了解資質認定和實驗室認可對搬遷的要求
(一)資質認定
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》第十四條規(guī)定:機構名稱、地址、法人性質發(fā)生變更的,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向資質認定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(xù)。
(二)實驗室認可
CNAS-RL01《實驗室認可規(guī)則》9.1.2.2當實驗室的環(huán)境發(fā)生變化,如搬遷,實驗室除按規(guī)定通報CNAS秘書處外,還應立即停止使用認可標識/聯合標識,并制定相應的驗證計劃,保留相關記錄,待CNAS確認后,方可繼續(xù)(恢復)在相應領域內使用認可標識/聯合標識。
二、選擇搬遷方式
搬遷方式可分為委托搬遷和自行搬遷。大型實驗室建議委托搬遷,簽訂服務合同,明確驗收標準、搬遷時限等。
對于貴重、精密儀器設備應重點保護,必要時可購買商業(yè)保險。
三、搬遷后的質量管理
(一)設備計量校準
儀器設備因搬動造成精度下降,零點漂移。實驗室應在儀器設備搬遷后,驗證儀器設備功能正常后,由計量部門進行檢定校準,并對檢定校準證書進行確認,才能正式開展檢測工作。
(二)環(huán)境設施驗證
為確保新址環(huán)境設施滿足檢驗檢測工作的要求,實驗室應制定充分、合理的驗證計劃,確保環(huán)境設施滿足使用要求。
驗證計劃依據《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和技術能力評價設施和環(huán)境通用要求》RB/T 047-2020,對溫濕度、空氣質量、照明、噪聲、電磁輻射/靜電、振動和沖擊進行驗證,使其符合相關要求,以確保環(huán)境條件不會使檢驗檢測結果無效,或不會對檢測結果產生不良影響。
(三)體系文件的修訂
一般情況下,體系文件中有關實驗室地址、面積、平面圖、組織機構框圖,均需按照搬遷后的實際情況進行修訂;工作流程有變化,如涉及程序文件內容的,需根據搬遷后的實際情況,進行修訂。
(四)人員培訓
實驗室搬遷后,應對檢驗人員進行充分培訓,培訓內容除修訂后的體系文件外,還應對新環(huán)境設施,如供氣系統、消防設施等各項設施的使用、維護保養(yǎng)、故障處理等內容進行培訓,確保檢驗人員快速熟悉新環(huán)境、新要求并能正確使用相關設施。
(五)實驗室內審
實驗室搬遷后,待上述4項工作完成后,可組織一次內審工作,檢查各要素是否滿足資質認定和(或)實驗室認可的要求。重點關注:搬遷中產生影響及有變化的管理體系要素,比如儀器設備的確認,標識是否符合檢驗檢測要求;設施和環(huán)境條件是否驗收完畢并符合檢驗檢測要求;管理體系文件是否按照新地址進行修訂;人員是否培訓等,發(fā)現的不符合項,在整改工作完成后,必要時,可組織管理評審。然后可向資質認定部門和CNAS提交相關申請。
(六)實驗室資質認定,實驗室認可
實驗室搬入新地址后,需立即停止使用認定、認可標識,并制定相應的驗證計劃,保留相關記錄,待搬遷工作全部結束,實驗室恢復正常運行后,可向資質認定部門和CNAS提交相關申請。
現場評審結束后,實驗室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工作并通過評審組跟蹤驗證,方可通過資質認定部門或CNAS的審批,獲得相應的檢驗檢測資質。方可繼續(xù)(恢復)在相應領域內使用認定認可標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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